广州每年排放约1500万立方米的建筑垃圾,但只有两个标准化的建筑垃圾消费场所。《广州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(草案)》昨日提交审议。草案规定,随意倾倒
装修、装修建筑垃圾的,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在道路、桥梁、公共场所、城市绿地、供排水设施、水域等区域倾倒建筑垃圾的,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。
广州只有两个标准的建筑垃圾消费场
市法制办公室主任吴明场昨天在向常委会会议作出相关说明时表示,广州两个标准化的建筑垃圾消费场所中有一个在花都,设计容量约600万立方米;一个在萝岗,设计容量约30万立方米,中心城区和郊区没有消费场所。
排放量大,消费点少,建筑垃圾排放与消费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,建筑垃圾围城压力突出。吴明场说。针对这一问题,草案第十二条规定了建筑垃圾消费场所设置的条件,允许社会力量参与消费场所建设。
实际上,装饰、装饰建筑垃圾往往堆放、倾倒,成为无人问题、无人清理的无主垃圾,严重危害环境卫生。为此,草案规定,随意倾倒装饰、装饰建筑垃圾的,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;不收集袋装,或者不堆放装饰、装饰建筑垃圾的,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。
在公共场所倒建筑垃圾最多罚30万
对于建筑垃圾排放场地,草案规定场地周围设置不得低于2.2符合规范的围护设施;在建三层以上建筑物设置楼梯围护;施工期间每天定期在施工现场洒水,采取措施避免扬尘,清除建筑垃圾;拆除建筑物时,应采取喷洒除尘措施,并设置立体防尘设施;出口设置洗车槽、洗车设备和沉淀池。草案规定,如果车辆装载后不符合密封要求,不清洗,造成施工现场出入口或施工现场周围道路污染,每平方米将被罚款50元;如果车辆装载后不符合规定的装载质量标准,将被罚款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。
在道路、桥梁、公共场所、城市绿地、供排水设施、水域倾倒建筑垃圾的,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在其他非指定场所倾倒建筑垃圾的,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此外,草案还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、投诉和举报建筑垃圾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。有关行政部门收到投诉、举报后,应当立案调查,并将调查结果回复投诉人或者举报人。